刘海粟美术馆文化志愿者培训管理规定

       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文化部,中央文明办《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》和《关于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意见》的精神,依据《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》。

现结合刘海粟美术馆志愿者要突出思想内涵的要求,建立具有适应本馆特点、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队伍,为努力提高文化志愿服务专业水平,着眼于志愿服务的工作广度、服务深度和便民力度,保证志愿者服务具有常态发展的要求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
 一、 志愿者培训

1.加强培训是提高志愿者素质和志愿者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根据美术馆的要求,对所有参加志愿者报名者必须通过理论通识培训、岗位实践培训,做到应知应会。

2.理论通识培训包含《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》、《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》、《一般医疗急救常识》、《文化艺术常识》、《志愿者礼仪规范》、《志愿者规范用语》等。统一科目培训形式以专家理论培训、案例分析培训等形式为主。

3.岗位实践培训包含《讲解技巧》、《观众心理》、《活动策划》、《团队建设》等。专项科目培训以实际演练培训、志愿者经验分享、团队训练等形式相结合的专项集中培训。

4.通过培训考核,依据志愿者参加培训的表现、服务时间、技术专长等由馆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,并上报馆领导批准。最终筛选确定录用志愿者并签订《刘海粟美术馆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同意书》,方能上岗服务。

5.要采取“走出去”、“请进来”等多种方式,加强学习交流。取长补短、各展所长、融合发展。


二、 志愿者管理

1. 刘海粟美术馆文化志愿者,由馆教育推广部进行统筹。设立志愿者管理小组,采取志愿者自我管理模式,充分发挥志愿者自身的组织能力、协调能力。

2. 文化志愿者上岗时必须穿着刘海粟美术馆统一发放的服装与工作牌,注重仪容仪表。

3.运用数字化技术管理文化志愿者。建立文化志愿者数据库,记录每个文化志愿者的个人信息、培训内容、服务时间、服务内容、考勤记录、工作评价等相关资料,为文化志愿者的管理和使用提供技术支持。


三、 建立保障制度

1.制定文化志愿者服务章程和文化志愿者手册。详细制定招募、注册、管理流程、组织框架、规章制度、志愿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保障等内容。

2.通过“上海志愿者管理系统”,注册成为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成员后,可以获得全市统一的“上海志愿者证”。累积志愿服务时间,享受相关人身意外保险。

3.建立志愿者评价和激励机制。提升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热情和服务水平。按照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,评定志愿者星级标准。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和文化志愿者表彰大会,评选志愿者服务之星,表彰文化志愿活动中的优秀分子。

4.积极创造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。通过努力,形成具有刘海粟美术馆特色的、有影响力的上海市文化志愿服务基地。努力打造一支优雅、亲和、专业、踏实、充满活力的志愿者队伍。